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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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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2007-12-06 21:00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合同中约定交付使用的条件是: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我所购买的房子是商用的. 这条约定需要出具那些证明文件? 如果未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开发商就已经交了钥匙,能否追求其违约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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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7 00:32
    现行规定,房屋竣工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联检,检验结果报质检站备案,由质检站出具备案表。所以这时候您要向开发商提出看质检站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以初步认定为违约.你可以拒绝接收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依合同(请认真审查合同,标准合同应有对此的特别约定)
    由于情况了解并不详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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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B2-20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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