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论坛首页业主论坛housoo社区论坛律师法律咨询

返回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
本主题被查看2395次, 共3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题: 这房能不能买呀?
新手上路
UID: 11501
来自:
精华: 0
积分: 60
帖子: 100
注册: 2007-11-23 12:12:00
状态: 离线
威望: 30.00
金钱: 100.00 元
只看楼主 2007-11-23 12:21
这房能不能买呀?
1我想买别的单位的房,可房还没盖好,就让先交全部房款,我能不能交呀,第二是如果不能用我的名字,将来要过户给我需要交什么费用呀.这房是不是还需走房改手续呀.
#1  
超级版主
UID: 5949
来自:
精华: 21
积分: 637
帖子: 394
注册: 2007-1-17 14:02:00
状态: 离线
威望: 128.00
金钱: 180.75 元
2007-11-25 02:28
建议:单位的开发的房子,一般属集资房或经济适用房范畴,土地属于划拨用地,其土地性质,可能属于工业用地或是住宅用地,即使手续完善办理产权证时也属于经济适用房。如果购以其它单位职工名义的房子,在交易时存在一定交易风险,建议谨慎操作。待永明律师回贴给您从法律上更多解释。

唯有付出,才能杰出!
#2  
注册会员
UID: 10
来自:
精华: 0
积分: 185
帖子: 155
注册: 2002-7-26 7:17:00
状态: 离线
威望: 30.00
金钱: 105.50 元
2007-11-26 00:58
      是的,现在单位的房子一般是集资房,走经济适用房的法律途径。经济适用房按法律规定其销售对象是特定的,集资房也应出售给自己单位的职工。你说的情况现在也经常会出现,首先以其单位职工的名子买下,再走经济适用房转让的途径,过户到你的名下,严格的说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如果对方违约的话,你的权力不能很好的得到救济,存在法律上的风险。
    经济适用房转让要多1%的土地出让金,其它的按正常房转让交正常过户费用。另, 国家最新政策经济适用5年内不能自由转让,不知太原是否已执行。
    此意见仅供参考
#3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
本主题被查看2395次, 共3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现在的时间是 2008-10-16 11:26:59
晋B2-20050002

版权所有 山西房地产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