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1.有这样子个房子,房屋大红本上写的是一个公司的名字,现在公司因欠某人钱,将房子顶给了对方, 请问律师,这房子如何过户. 2.另一个房子,两人经过法院,也是一人欠对方(可能是银行)钱,最后法院将房子判给了对方,可是判绝书上没有写上名字,现此人要出售此房,这种情况可能吗.判绝书上怎么可能没有名字. 另外,如果此判绝书上写上了名字,那要买此房如何过户.?还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 3.还有一个房子,此房的大红本是原开发商的名字,对方说这样子过户时可以直接把大红本办成买方,也就是说不用出现在二手房交易中的那么多税,是这样子吗,这大红本是开发商的名字,不能理解,那该怎么过户呢,.此房为03年才交工的. 4现在一房屋,楼中楼,面积为180平米,此房大红本为00年的,请问此房过户时的费用如何清算.这超过143平米的房子,大红本过5年和没过5年,过户时的费用有什么区别呀.都有什么费用. 请律师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一定回答的详细一点.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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