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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公司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你有权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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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2007-07-31 11:07
物业公司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你有权不交!
省物价局昨日宣布,要对2005年以来的全省房地产价格、建设项目和物业收费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开发商随意加大公摊面积、谎报销售进度、一房两价以及小区物业自立名目乱收费一律查处。

     所有收费单位都查

     被列入检查范围的,包括所有向建设项目收费(包括保证金、押金等)的行政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经济适用房开发经营单位、商品房销售中介机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单位)。

     强权收费是检查重点

     如果,行政机关将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公务交下属单位进行有偿服务;违规向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收费;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企业)凭借自己的权力和垄断地位,强迫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协议并违规收费;越权或擅自制定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价格销售经济适用房,都要依法查办。

     揭穿商品房销售猫腻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中以次充好、随意加大公摊面积,以及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变相提价;以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宣传,诱使消费者与其交易;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开发成本中已列支的费用在房价外违规加收;通过虚假交易,谎报销售进度,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同一楼盘实行两种标价,被明确列入查处范围。

     物业收费方面,主要查处居民小区物业未按物价规定标准收费、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违反规定超标准代收水、电、气、暖费用等。

唯有付出,才能杰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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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B2-20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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