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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谢谢律师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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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2007-04-14 09:07
谢谢律师
                      律师你好,我刚才看到你回的别人的贴子,我想问一下,向他们签的无效合同,可以要回原款和利息,,,,,,,, 那在合同中签的:如果大红本办下来以后,出卖方需在3个月内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出售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退还房款和装修费用外,出售方还需按房价的50%陪给买方做为违约金,出售方是否有权拒绝,买方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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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18:19
即使进行这种约定,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无效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出现纠纷时的处理原则。再者,你想这样约定,出售方当然有权拒绝,合同自愿是基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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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B2-20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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