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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号费”四宗罪
          
日期:2008年05月28日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佚名

     造成楼市热销假象

     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销售环节看,不少楼盘在营销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是排号认购(认筹),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筹后再解筹,然后公开发售,即所谓的开盘。把前面的认筹客户,透过解筹后,统一选房号(如果认筹数大于推出套数则抽签房号),造成了多个“排队”现象,从而形成了热销甚至抢购场面,因此有了楼盘一天卖上百套,甚至当天开盘当天就宣告售罄的良好销售业绩。

     设下“排队陷阱”

     “认筹”本身的一个最大秘诀就是以种种优惠措施,来吸引购房者。在种种优惠的吸引下,“认筹”也为排队买房埋下了陷阱。认筹对开发商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只是购房者对售楼方作出的单方面购买承诺。如果售楼方将预售的房屋卖给了第三方,或随意提高房价,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了将认筹排号费返还购房者外,不用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赔偿,它不是履约的保证。

     开发商无偿占用排号费

     一些金融界人士分析,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放缓,特别是流动资金贷款逐月负增长,使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受到资金约束。特别是在项目开盘前,是开发商资金最为紧张的阶段,认筹金、定金预付款的收入无疑可以解决燃眉之急。

     排号认购助推炒房

     一些认筹者不仅“一盘多认”,甚至“多盘多认”,只要是新盘,通过关系先占个号,就有望从中获利。加上市场上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中介商也参与了楼盘炒作,从而造成一些楼盘认筹就排长队、现场非常热销的假象。这样势必让相当一部分不明情况的消费者心里恐慌、头脑发热、跟风买房。也因此有了上海有些楼盘,一年内一个盘被转手上百次的交易记录。

责任编辑:sxfc-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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