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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省物价局公布房屋登记收费新标准,今后,我省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为: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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