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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拖了一年多 五寨县卫生局职工何日住上新房?
          
日期:2008年02月19日
来源:三晋都市报
   作者:邢爱田 马茂虎

    买房是每个家庭大事中的大事。然而,五寨县卫生局职工给本报记者反映,他于2005年交了约8万元的购房款,说好是2006年底交房。但2006年底,房屋主体工程竣工后,再没有继续施工。2008年的春节到了,许多人家都在乔迁新居,而他们还得住在父母的房子里。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买房者:

    住不上新房,连过年都没有好心情

    “我是五寨县卫生局下属单位卫生防疫站的一名职工,2005年夏天,单位为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欲新建一幢住宅楼,说好是2006年底交房,但时至今日,主体工程竣工一年多了,再没有继续施工。现在,我们依然蜗居在父母家的小屋中。”春节前夕,本报记者屡屡接到一位女性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她提出如下质疑:一是房价涨了,单位不想卖给他们;二是还想让他们再加钱,但又不便明说,故意拖。但她一再声称,因为自己还在单位上班,为了避免领导误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请求记者在采访中,千万不要提及她的姓名。

    1月28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五寨县城政府街的五寨县卫生防疫站,由于体制改革,2006年五寨县卫生防疫站改制成五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和五寨县卫生监督所(简称监督所)。在疾控中心和监督所的后面,有一幢4层砖混结构的居民楼。楼房南北两面均为玻璃窗,但有几处玻璃已被打得粉碎,还有一处较矮的窗户,不得不用木板遮挡。记者透过铁栅栏大门看到,该楼共2个单元,每个单元8户,两个单元共16户。因为连续下过几场雪,院里除了两行脚印外,便是皑皑白雪中迎风飘曳的枯草。看得出来,这里已多日无人光顾。在该楼的后面,还有一幢4层楼,也是卫生局的职工家属楼。据介绍,真正属于卫生系统的居民仅留下了一户,其他均转卖出去。其中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前面的楼就是原卫生防疫站给职工建的住宅楼。

    很快就是春节了,记者在五寨县城看到,许多人都在购置年货,准备过节,就连该居民楼后边的楼里,有的人已经开始擦玻璃,贴窗花;还有的人在炸年糕,蒸年馍,一派喜气洋洋、辞旧迎新的景象。但反映问题的读者在电话中说:“交了钱,住不上新房,连过年都没有好心情。”

    卫生局:

    不交房,是配套设施还未完善

    五寨县卫生局位于县城阳岢路西端,下午2时20分左右,记者见到了该局一位姓张的纪检书记。他说,记者采访必须到县委宣传部开介绍信或者让宣传部的人打电话。记者通过相关部门和其联系后,他又说,采访的事得找局长,局长让他接受采访,他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在走廊的广告栏中看到,该局局长叫李广林。2时40分左右,李广林接到电话后来到办公室。他说,此前,他也接到过一位女性打电话反映房子的事。他考虑,这位女性并非本单位的职工,而是从本单位职工手上买了房子的人。因为卫生防疫站盖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以经济适用房按成本价卖给职工的,单位没有赚钱。一些职工见有利润,就以市场价卖给了外单位的人。原卫生防疫站负责监督施工的李吉也说,有八九户职工将房子转卖了。但他又表示,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因为房子还没有落实到户,是不是真正转卖还不清楚。

    据了解,原卫生防疫站共有职工39人,2005年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的问题,决定利用单位后面和原住宅楼之间的空地再建一幢住宅楼,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共4层,两个单元,16户,每户约110平方米,价格约8万元,这一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李广林表示,因为是经济适用房,带有很大的福利性质。当时就规定,不准职工转卖。如果转卖,单位有权收回再卖给本单位需要住房的职工。
    省城律师李红军说,按照国务院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虽然归个人所有,但一般住5年后才可以依法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记者在五寨县卫生局提供的购房名单中随机采访了白世红等3人,他们均表示没有将房子转卖出去。

    至于职工住不进去的原因,李广林说,主要是配套设施还未完善。按照计划,单位还想给职工建一排小平房,但因为和后边那幢楼住户的化粪池有冲突,时至今日没有建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无法取暖,虽然集中供热的管道已经输送到了路口,但要入网还需一笔很大的费用。职工嫌费用太高,而一直没有入网。后来想采取区域供暖,但后边的那幢楼房的锅炉太小,带不动两幢楼的采暖面积。若另建锅炉,一是没有地方,二是考虑到环境污染,所以就一拖再拖。就此问题,他们也开过很多次协调会,买房的职工都参加了会议,但结果还是不理想。

    在采访中,一些交了钱的职工反映,不仅小平房没有盖起来,暖气管网没有接上,就连水和电也没有接通。随着物价的上涨,装潢材料也在涨,据他们了解,2007年底的装潢材料价格比2007年初涨了许多。如果再不交房,装潢材料继续涨了怎么办呢?还有职工说,住宅楼主体封顶后,至今还没有验收。他们怀疑,此间还有“猫腻”。

    承包方:

    提出过交工,但一直没有验收

    主体工程竣工一年了,为什么还没有验收?此间,是不是如同一些职工反映的还有什么“猫腻”?
    李广林明确表示,没有任何“猫腻”。第一房价不准备涨,第二是想给职工完善设施。那么,为什么还没有验收?

    承包原卫生防疫站居民楼的是五寨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刘文修。他说,他和卫生防疫站2005年夏末秋初签订了建筑职工居民楼的承包合同,当时预算金额为约110万元。2005年秋季开工建筑,2006年底封顶,按照合同要求,他负责主体工程和门窗安装。2006年底完工后,他向李吉提出过交工,但对方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验收,工程款额也没有决算。至现在,大门还一直由他锁着,工程款还欠着三五万元。2007年入冬后,住宅楼的十几处玻璃被砸烂,一些铝合金门窗被盗。对此,他也很无奈。由于没有交工,他还欠着其他人一些料款,而且还得照看工地。但合同究竟怎么写的,刘文修说,记不清了,合同也找不上了。具体情况,李广林也没有告诉记者。

    五寨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经理刘向军(音)说,当时,该工程是以公司的名义签订的,但具体是由刘文修运作,资金也是直接对他。为什么还没有验收,他不清楚,但肯定没有验收,因为验收必须要通过他盖公司的章。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忻州市忻府区出差的李吉。李吉说,要交付职工住房,不仅水、暖、电基础设施齐全,小平房也得盖起来,因为这些配套设施不完善,所以就没有验收刘文修建的主体工程。
    李广林表示,春节过后,他尽快督促疾控中心和监督所,将房子分给买房的职工。

    旁观者:

    单位对职工要讲诚信,不要把好事办坏

    采访中,五寨县城的一位居民发表了看法。他说,作为一个城市居民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个安定的住所。随着近年来房价的猛涨,原卫生防疫站这些交钱买房的职工的担心是正常的。也许,原卫生防疫站有他们的难处,但这些问题为什么没有事先考虑到呢?后边的居民楼是先盖起来的,化粪池也是原有的,这说明了一个领导决策失误的问题。

    还有一些居民说,如今提倡诚信。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更应该讲诚信。只有做到诚信,社会才能和谐。看得出来,原卫生防疫站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职工谋利益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好事没有办好。
    省城一位社会学人士指出,1994年由国家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有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既然五寨县原卫生防疫站是按经济适用房卖给职工的,那么五寨县原卫生防疫站就没有权利擅自提价,职工也不必为此担心。但有一点值得注意,既然是为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就不能拖拖拉拉。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要以民生为重。春节期间,许多人都在乔迁新居,而他们的新房,主体工程竣工一年了,再没有继续施工,职工提出质疑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五寨县原卫生防疫站的职工何时才能住上新房?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sxfc-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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