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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提示后,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虽然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小产权房交易的态度非常明确,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城小产权房的交易依然在继续。可以说,不少人通过小产权房暂时圆了自己的住房梦,但毕竟国家的耕地保护制度又是不可逾越的红线,那么,在这种左右为难的境地中——
现状:小产权房渐成燎原之势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省城太原房价的不断上涨,周边“城中村”小产权房开发日渐增长,其以低价位入市,吸引了众多的中低收入购房者,市场份额也越来越大。
就职于省城某玻璃公司的宁先生在2006年购买了位于省城和平北路某村委会开发的小产权房,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居室算下来才18万元,而在这个小区里,和宁先生一样通过从村民手中购买小产权房的市民不在少数。而在尖草坪区一处小产权房售楼处,房屋的销售依旧正常进行,每平方米1550元的均价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当记者询问购买这类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及将来能否进行转让等问题时,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能领到区政府发的‘小产权’证,也能进行交易过户,而且手续完善后还可以领到大红本。”
而且多数市民认为,“如果将来国家要出台政策的话,要综合考虑。毕竟小产权房已经事实存在,并渐成规模,不可能说拆就拆。”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没有人统计过太原市六个区究竟有多少个村委会在开发小产权房,但几乎所有有条件的村子都在进行,而且年开发量不少于正规住宅开发量。
争议:退出舞台还是引导规范
尽管政府开始叫停市民购买小产权房,然而,对于现有小产权房的具体处理办法,有关部门并未作出明确表示。业内人士表示,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具有普遍现象,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小产权房是法律漏洞之下的产物,而据记者了解,国土部门只有行政执法权,没有强制执法权。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可以进行拆除,而对于符合土地规划的,只能没收。但即使将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没收了,处置又成了问题。业内表示,无法可依才是远比明确小产权房的政策底线更为棘手的现实难题,而且目前已建和已销售的“小产权”房,完全拆除又会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一种议论是:法不责众,堵不如疏,主张修改法律法规,通过政府的合理规划、有效管理,避免占用大量的集体土地而走向合法化。但有关专家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涉及集体土地产权的明晰、保护耕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棘手问题,决非朝夕之间所能解决。
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政府为了发展房地产业,可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集体土地,然后转手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由房地产开发商赚取高额利润。既然都是在土地上“种房子”,为什么不能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消费者的需要,自行开发房地产?小产权房的形成客观地说反映了市场需求,是一种应该存在的市场产物。但前提是在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管理法框架下要分清:小产权房用地是否占用了耕地,如果是,则需要治理,如果小产权房占地属建设用地,应该允许其交易。因为,既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那集体就有怎样使用的权利,别人没必要再干涉。尤其是已经创造出价值的集体行为,有关部门应该谨慎对待。
权威:“小产权”还需源头上治理
太原市房地产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要真正解决问题治理小产权房,应该从源头上加以考虑。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除了需理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外,更主要的是要加快中低价位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一大批适合中低收入阶层购买的合法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让中低收入者能买得起手续齐全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限制甚至杜绝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的现象。
房市调控成效与小产权房市场的冷暖息息相关,在申明政策、提示风险的同时,政府也需要体恤民生——不能孤立地处理小产权房,而应将其作为房市调控的组成部分,用房价的健康理性回落来迎接小产权房消费群体的回归。否则,即使小产权房转正的路断了,还会有低收入人群继续把圆住房梦的希望寄托在小产权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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