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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针对中纪委 “八条禁令”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再告诫
日期:2007年07月31日
来源: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中纪委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日前市纪委对此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党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继续巩固我局落实《规定》成果,7月4日下午,局纪检组李宁组长又专门组织我局机关各处室和窗口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对《规定》中“八条禁令”进行逐条逐句再学习,对各中层干部苦口婆心再教育、对权力部门肺腑良言再告诫。李宁指出,根据上级会议和市领导指示精神,主动于7月9日前说清问题、上缴非法所得,从轻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否则从重,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会上,为避免大家对《规定》仍存在误解,报有侥幸心理,李宁组长还专门就中纪委副书记答记者问的全文带领大家一块进行了学习,让大家充分认清当前形势,让大家知道今年的党风廉政的重点工作是什么,让大家能够及时把握住上级组织给予的这次难得的机会,真正能按照“八条禁令”内容规定主动在规定期限内说清问题,将非法所得上交市纪委廉政专户“59481”,这样不但对自己有利,同时对自己家人也负起了责任。李宁组长告诫大家,机会不多,失去永不再来,大家要认真把握,且勿掩耳盗铃,执迷不悟,误入歧途,后悔晚矣!

     会后,张局长专门组织召开党组会,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要求局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紧时间对分管的科室、局属单位进行再动员,再学习教育引导,对分管的中层干部进行深入谈话,把上级和局会议精神传达到全局每名同志,真正给有问题的同志留有思考的余地,让他们把握住仅有的一次机会。

     日前,深入细致的教育谈心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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