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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7日下午,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领导组常务副组长李俊明带领市棚改办工作人员深入尖草坪区和万柏林区,就重点工程和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建安置用房及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李市长一行在尖草坪区的赵庄和新村,万柏林区的小井峪村实地详细了解了新建安置用房项目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展情况,听取了两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调研中,李市长对两区政府、街道和村委会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感谢两区各级政府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和城市重点工程的大力支持。李市长讲到,国务院8月1日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同时,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严格审查购房者资格,合理确定住房标准,严格上市交易管理,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在7月23日召开了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动员大会,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领导组,出台了《关于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这说明了住房问题不但是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也是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正在积极努力做好的一件惠民工程,国家、省、市的目标是一致的,思路也是一致的。
李市长最后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各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整体思路上来;二是在新建安置用房项目建设工作中,既要支持政府工作,考虑拆迁对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利益,又要兼顾和保障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在拆迁、安置、搬迁工作中实现真正的和谐,切实把这件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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