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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城中村燃煤污染的控制,在年底前,拆除城中村周边所有临街营业性质的燃用散煤锅炉。 城中村燃煤污染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有效控制城中村的燃煤污染,改善市区环境质量,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将控制城中村燃煤污染作为我市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量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集中精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重点实施区域为学府街以北、胜利街以南、和平路以东、建设路以西的市中心区,特别是亲贤村、杨家堡村、王村、狄村、东太堡村、中涧河村、大东流村、小东流村、西流村、前北屯村、后北屯村、下元村、义井村、金胜村、殷家堡村、大马村等。 城中村周边临街营业性质的4吨以下燃烧散煤锅炉,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拆除,更新为燃用电、气、油、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的锅炉。对村民采暖锅炉,要实施燃料置换,使用符合要求的洁净型煤或焦炭,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杜绝冒黑烟现象的发生。城中村区域供热锅炉房,要燃用含硫量小于1%的燃煤,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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