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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超强度组织生产等10类煤矿将实施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这是记者昨日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的。 据了解,列入停产整顿的10类煤矿包括:《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在60万吨/年以下未按“一井一面、两掘”要求布置开采的;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率、全员培训率未达百分之百,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的;劳动组织、用工管理混乱,承包、转包、以包代管的;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的;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未为下井人员全员配备自救器或入井人员未配戴自救器的;井下使用三轮车进行运输和使用其他非防爆设备的;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和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技术资料与实际开采现状不符的;未执行晋政办发〔2005〕100号文件和国务院第446号令,存在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停产整顿的煤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太原市将对非法采矿;已吊销证照并确定关闭,但尚未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的;证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以掘代采的;私自采购、储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的等五类煤矿实施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