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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5日结束的全市和谐社会建设暨城市建设管理、新农村建设推进会上下发的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和谐太原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太原成为全省和谐社会建设的首善之区,进入全国先进省会城市行列。这一构建和谐太原的宏伟目标,与实现“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相适应,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和谐太原的壮丽画卷。就《实施意见》的新部署、新要求,起草《实施意见》的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并讲解了 《实施意见》的亮点。
和谐太原 七种形态呈现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富裕太原、公平太原、文明太原、平安太原、活力太原、民生太原、生态太原”建设,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是构建和谐太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构建和谐太原的构成要件。 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关系到新太原建设的战略全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我市的长治久安,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破解我市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大课题的重要步骤,是对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和特色文化名城,提高服务全省的辐射力、扩大在全国的影响力、增强对世界的吸引力的详细阐释,是我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对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具有重要导向作用,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
《实施意见》提出的构建和谐太原9大目标,即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扎实推进,涵盖了我市的主要工作,突出了民生重点。
增添指标 彰显生态宜居 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描绘出了和谐社会的蓝图;《山西省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考评方案(试行)》,将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化、任务工作化、工作指标化,考核内容包括10个方面,共45项指标。对照上述要求,《实施意见》增添了相关新指标: —— 城镇化率达到8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 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 ——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 ——采区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75%以上。 —— 森林覆盖率达到17%。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 —— 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 ——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
特色鲜明 关注幸福感 《实施意见》全文15700多字,分为9个部分,鲜明地提出增强发展协调性,建设富裕太原;注重制度创新,建设公平太原;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基础,建设文明太原;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平安太原;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建设活力太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设民生太原;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太原。其中对“建设民生太原”的阐述所占篇幅最长,涉及内容最多。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我市把构建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类民生问题,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提升民众的福祉。 和谐社会是亲民理念,也是富民政策。和谐社会是一个“保底但不封顶”的社会,它不仅仅是为困难人群服务的,而是既为人们的生存和尊严提供一条“底线”,又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充分空间。各阶层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社会一经提出,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共鸣,不仅低收入困难群众欢迎,富有的老板阶层也欢迎。“和谐”已成为广受民众欢迎的高频词。 事实上,和谐社会理念已引起我市一系列公共政策的变化。在全省率先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免除贫困学生的教科书费,补助贫困学生寄宿生活费;建立覆盖全市社区的爱心救助超市;加快敬老院建设,对全市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开展“慈善爱心暖万家,关注民生大行动”,使10多万户、18多万市民受益。等等。2010年,我们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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