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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河物业分摊收费不合理 惹来居民怨言声声
日期:2007年12月02日
来源:山西商报
   作者:剑贞 刘文英

    商报讯 (记者 剑贞 实习生 刘文英)入住小区时,每户居民都配置有水表,然而,太原市涧河物业在收取水费时,却另有 “办法”:规定每月用水没超过4吨的人家,均得按4吨交费。
   
    “这种计费法明明是鼓励人们浪费水。”10月18日,太原市晋安小区有居民向本报反映该物业公司收取水费不合理。
   
    一位姓李的居民表示,她入住晋安小区3年多来,物业公司从来没有按水表上显示的用水吨数计费。平时她家里人少,她和爱人外出的时间较多,所以家中用水不是太多,即便在夏天,用水平均每月也就2吨左右,可去物业公司交费时,却总是被告知,每个月最少按4吨计算水费。据她讲,小区内每个月用不够4吨水的人家为数不少,大家都觉得这样不明不白地多交水费有点冤。
   
    而太原涧河物业提到居民们反映的水费问题时,也是一肚子苦水。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解释,涧河物业负责的小区共1500多户居民,由于不少是旧楼房,使用的还是老式水表,滴漏水现象很严重,每月水费亏损不少。要是按实际分摊,每户至少得分摊8吨水左右。为了维持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只能按厂里规定,每户居民每月最低按4吨水收取。
   
    小区居民认为,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促进节约用水的实施意见》,为的是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节水型社会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而物业公司却要求他们用水超过4吨,显然与政策相悖。

责任编辑: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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