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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房产新政影响——苏州房产交易过户“轧破头”
日期:2007年12月05日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记者这两天在人民路房地产交易大厅看到,前来进行房产交易的市民把受理交易材料(接档)的1号窗口围个水泄不通,都想赶在6月1日前过户,以免拖到6月1日后按新规定缴纳营业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一天可以接档60多户,比平时增加2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公布,规定自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而现行规定是,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1年转手交易的,按差价的5.55%征收营业税。一位前来办理过户手续的市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套以80万元购得的房子,1年内以90万元售出,6月1日前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为5550元,即(90-80)万元×5.55%;而6月1日后,这套房子即使是两年以内售出,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为4.995万元,即90万元×5.55%,比6月1日前多缴4.44万元,多缴8倍。这位市民说,投档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过户,现在来投档,完全可以赶在6月1日前过户,按老规定缴营业税。

     接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从4月上旬开始,前来交易的市民就突然多了起来,就是因为当时一些市民听到了营业税将调整的传闻―――以前是在交易过户时问一下营业税,从4月上旬开始,想买卖房子或是还处于看房阶段的市民也来询问,以致于他们连靠在椅子上休息一会儿的时间也没有,难以在下午5:00准时下班。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些二手房中介公司。中介人士认为,营业税调整并不一定就增加卖房者的交易成本,也有可能增加买房者的交易成本,这要看接下来苏州房产市场是处于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如果是处于卖方市场,则卖房者有可能将这笔营业税转嫁给买房者,反之,如果这一新政策导致买方市场形成,增加交易成本的将是卖房者,因此具体影响还有待观察。

责任编辑: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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