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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家非法楼盘被曝光 太原市房地局公示惹来争议
日期:2007年11月23日
来源:山西青年报
   作者:佚名

     11月21日,太原市房地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第2007011号公示,提醒市民慎购43个非太原楼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该公示一经发布,便惹出不少争议。

     公示理由是没备案
 
     “经核实,以下非本市楼盘未在我房地局进行备案,故无法核查其开发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地局网站这样表述公示的理由。记者注意到,被公示的43个外地楼盘,有30个来自北京,开发商不少都是北京房地产界公认的大牌企业。其余楼盘,有7个来自榆次,3个来自清徐,临汾、离石和山东乳山市也各有1个。
   
     “没有在太原的房地局备案,到底能不能买呢?”市民李先生之前看中了一个北京楼盘,看到公示后心里有了疑虑。“我们小区,很大一部分买房者来自太原,现在不少已经入住,买房时也看了国家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应具备的证照,这个公示是什么意思呢?”太原市民张女士买了榆次“新兴文教城”预售的房子,看到太原房地局的公示,尤其公示中特别提到“慎购此类楼盘,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她心里开始犯嘀咕。市民们担心的都是是,外地楼盘没有在本地备案,是不是真的不敢买呢?

     外地楼盘表示不解
   
     “我们的项目、手续完全合法,只是在太原推广,发布广告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什么还要在太原房地局备案呢?”被公布的部分外地楼盘工作人员向记者诉苦。他们表示,太原房地局监察大队的公示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没听说推广促销楼盘还需要在当地房地局备案。
   
     “买任何房子都需要慎购啊,这样的提示不是让大家产生错觉吗?”被公示楼盘纷纷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发布广告时,相关手续在广告中都有标注,房地局的公示没有深思熟虑。
   
     被公示的外地楼盘还提出,太原房地局不该把备案与否作为公示的前提,更不该把他们的手续简单归结为“无法核查”,而且要求备案应该有法律依据,否则外地楼盘就“不敢”来太原了。“如果要公示,可以说这些属于外地楼盘,市民购买时最好实地察看,见到合法齐全的手续。”被公示的外地楼盘说。
   
     采访中,外地楼盘虽然愤愤不平,但都恳请记者报道时不要提及他们的名字,理由是“已经很发愁了”。现在,他们更多的是担心,楼盘推广已经受到了影响。

     备案审批依据不足
   
     就市民们的困惑,记者昨日拨通了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对外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得到的回复是,外地楼盘来太原促销,国家没有“需要备案”的明文规定,其手续也是属于楼盘所在地监管。现在外地楼盘在太原发布了不少广告,房地局公示意在提醒市民。
   
     那么,房地局的公示,是不是对外地楼盘广告的不信任或否定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告发布管理部门山西省工商局。省工商局广告处梁梅副处长告诉记者,发布房地产广告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就行,工商部门对违规广告依法实施查处。根据国家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提供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房地产预(销)售广告必须载明的事项为: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机构代销时载明该机构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号,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时可不必载明这些事项。
   
     据此,房地局公示说无法核查外地楼盘手续,略显底气不足。用被公示者的话说,除非是没做广告偷偷销售,否则只要有广告推广,手续必然有据可查,工商部门也不会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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